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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2020年度推荐产品的通告
发布时间:
2019-12-31 09:09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装备行业协会,教育技术装备处(部、站、中心、办),各分支机构及有关会员企业:
为进一步提升教育装备产品质量,扩大优秀产品的知名度,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,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推荐产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条件
1. 申报企业须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企业。
2. 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。
3. 申报产品近两年须参加过两届(含)以上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类展会。
4. 申报产品须具有国内注册商标,且在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内。
5. 申报产品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,或符合有效、备案的企业标准。
6. 申报产品须具有2016年6月30日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。
7. 申报产品如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,须具有相关证明文件。
8. 对自主研发、技术创新水平高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教育装备产品,或获得教育装备行业A级(含)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生产的产品,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。
二、申报数量
每个企业申报产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。对于连续荣获2016年度和2018年度推荐产品的企业,可适当放宽申报数量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 材料准备。企业填写《2020年度推荐产品申报表》(见附件)并加盖公章,与申报条件4至8项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,按顺序装订成册。每个产品准备一套申报材料。
2. 网上申报。企业登录协会官网(www.ceeia.cn),在“推荐产品”栏目进行注册,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内容。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—6月10日。
3. 材料提交。企业于2019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省级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。
四、评审程序
1. 属地审核。省级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给出审核意见(汇总、加盖公章),于6月30日前报送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秘书处。
注:未成立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的地区,请教育技术装备处(部、站、中心、办)给予支持,协助办理相关事宜。
2. 资格审查。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,并结合省级审核意见确定评选资格。
3. 专家初评。组织专家初评,形成初评结果。
4. 现场终评。在第77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期间组织现场终评,未参加现场终评的申报产品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。
5. 结果公示。终评结果在协会官网及教育装备网公示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 协会将对外发布2020年度推荐产品通告。
2. 协会将对获评推荐产品颁发2020年度推荐产品证书。推荐产品证书有效期两年。
3. 本次推荐产品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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